租赁站女经理魏某将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大兴分公司(以下简称大兴保安公司)告上法庭,指责对方不负责任。昨天记者获悉,市一中院判决保安公司返还钥匙。
魏某说,从2009年4月开始,大兴保安公司受她委托看守位于大兴区魏善庄的一处仓库。从2009年5月至去年5月,仓库屡屡被盗,但大兴保安公司从不报案,也不向她告知。待她发现后,保安队长任某提出由他个人对魏某进行赔偿,但却一直没有兑现。“这次丢的物品价值在4万左右”,魏某认为,大兴保安公司严重失职,擅自将她委托的保安撤走,并换掉了仓库的门锁,甚至只派一名残疾人看守。魏某起诉要求大兴保安公司退还3万余元保安费,交出钥匙,清点失物并承担一切后果。大兴保安公司称,保安员在时从未发生过被盗事件。撤走保安的原因是魏某未按约定支付保安费;换锁的原因是大门旁的侧门供保安进出的锁坏了,换锁后他们几次要求把钥匙交给魏某,但魏某拒收。此外大兴保安公司还称,按照双方约定,保安只负责门卫工作,魏某应每天派人代班执勤。
法院认为,大兴保安公司将侧门换锁,理应将侧门的钥匙交给魏某。至于魏某所称因大兴保安公司服务不到位、服务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导致仓库被盗,因目前警方已对仓库被盗立案并在处理中,尚无定论,因而法院认为魏某可待警方对仓库被盗案有定论后在另行起诉。法庭判决保安公司将钥匙返还魏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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